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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通江县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核查验收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8-11-16 文字大小: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府各部门: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通江县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核查验收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及时整改到位。

 

 

通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16日

 

 

通江县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核查验收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

 

为及时有效整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核查验收反馈问题,确保顺利通过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验收,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意义

通过整改,进一步提高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确保农产品从农田到餐桌的安全,为实现产业振兴奠定坚实基础。

二、存在问题

据省核查验收组反馈,全县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存在六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进一步落实政府属地管理责任。持续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纳入对相关部门和各乡镇的绩效考核内容;进一步加大财政保障力度,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执法等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并按当年县级财政收入增长幅度逐年递增。二是加强部门协作配合,积极推行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把好入市关口。三是加快健全县、乡、村三级网格化监管体系,并延伸到生产主体,明确网格责任人,厘清监管、协管人员职能职责;加强对监管、检测人员培训,规范监管巡查痕迹管理,切实提高履职能力。四是切实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制度,规范农资经营台账,开展宣传培训,提高农资从业人员素质。五是进一步加强生产经营主体培训,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规范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档案,确保生产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六是进一步发挥追溯体系作用,扩大追溯应用覆盖面。

三、整改任务

一是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县与乡、乡与村签订目标责任书;修订2018年考核文件,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纳入对相关部门以及乡镇的绩效考核内容,分值占5%;调整财政预算,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执法等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随县级财政增长力度逐年递增,追加2018年农产品质量工作经费。二是推行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把好入市关口,县城城区三个大型农贸市场和六个大型超市设立检测室,落实监管检测人员,建立进销台账。三是要加快健全县、乡(镇)、村三级网格化监管体系、并延伸到生产主体。乡镇落实责任领导、监管人员(种养殖各至少一人)、检测人员、协管员,明确任务和职能职责,制定监督考核办法。四是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对生产投入品经营场所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宣传培训,提高农资从业人员素质,分区域、分类别对生产经营主体开展法律法规、生产技能的培训。五是充分发挥追溯体系作用,扩大追溯应用覆盖面,县农产品质量监管部门将“三品一标”和规模性的企业全部纳入追溯体系,其余生产经营主体纳入乡(镇)追溯体系。

四、整改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整改工作在县创建国家农产品安全县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相关部门和乡镇确定一名分管领导,落实专人,成立专班,召开专题会议,通报核查验收情况,安排布置整改相关工作。

(二)落实工作责任。此次整改工作由县农业局牵头,细化分解整改任务。相关部门和乡镇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各单位分别于11月20日前将整改方案、11月26日前将整改情况报县创建国家农产品安全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局)。

(三)严格督查问责。自11月21日起,县政府办牵头,组织相关单位,组建督查组,对相关部门和乡镇整改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对重视不够、整改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1.通江县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核查验收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分解表

      2.通江县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核查验收反馈问题整改专项督查分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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