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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

2018-12-04 文字大小:

各乡镇人民政府,巴中市光雾山诺水河风景名胜区诺水河管理处,川陕革命根据地旧址(巴中)管理局,县工业园、高明新区管委会,县级各部门,中央、省、市驻通单位:

根据10月25日全国、全市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动员部署视频会议和《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近期几起火灾事故的通报》(巴府办函〔2018〕113号)精神,为切实加强我县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确保全县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清当前火灾形势。2018年入冬以来,我县连续发生几起有影响的火灾事故,火灾事故呈现频发多发状态。其中,2018年11月21日7时25分,南门市场通联网吧一楼楼梯间安全通道发生火灾,起火原因为停放在该楼楼道内的烧烤摊燃料未完全熄灭,复燃后引起周围可燃物;同日17时05分芝苞乡赵家坪村一木制民房发生火灾,过火面积80平方米,造成1名老人死亡,起火原因为明火取暖引燃周围可燃物致灾。两起事故被市人民政府通报,在同一天发生两起火灾事故,充分暴露出我县居民消防安全意识薄弱、老旧民房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消防安全属地管理监督检查不到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等诸多问题。各乡镇、部门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切实增强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按照全国、全市会议和通报精神,结合工作实际,举一反三,认真分析研判辖区内消防安全形势,狠抓各项火灾事故防控措施的落实,切实做好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火灾特别是火灾死伤事故的发生。

二、切实加强火灾事故防控。秋冬季节历来就是我县火灾事故集中高发时段,各乡镇、部门务必要高度重视,认真分析研判,盯紧工作重点,强化工作举措,切实强化火灾事故防控工作。一要盯紧人员密集场所。继续深入开展宾馆饭店、商场市场、车站、中小学校、医院、社会福利救助机构、歌舞娱乐场所、网吧、劳动密集型企业等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积极加大消防监督执法力度,通过排查,摸清辖区各类火灾隐患底数,切实推动整改消除火灾隐患,改善辖区消防安全环境。二要盯紧居民住宅场所。各乡镇、部门要提前组织电力部门、燃气供应公司对辖区居民楼院、小区进行全面细致的电路、燃气安全检查,切实规范安装电气线路和燃气管道,消除安全隐患;要进一步加强对辖区内居民住宅区物业服务企业的检查指导力度,对居民小区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对管理区域内消火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灭火器等共用消防设施以及供电供气设施进行维护管理,确保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畅通,确保各类设施设备安全可靠、完整好用;要进一步加强农村居民烤火取暖、烟熏肉制品等安全用火的监督指导力度,严防一氧化碳中毒和火灾事故的发生。三要盯紧易燃易爆场所。安监、经信部门要认真部署,主动作为,积极联系公安、消防等部门对全县各加油站点、液化气站点以及其他生产、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的场所开展拉网式隐患排查,要切实摸清场所底数和安全隐患情况,并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要督促企业立即整改,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安全标准要求的,一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格处理。

三、持续强化宣传教育培训。各乡镇、部门要针对冬季火灾事故防范特点,结合脱贫攻坚等工作实际,深入各企事业单位、乡镇、村社,广泛宣传消防安全常识和逃生自救、应急处置的方式方法,切实做到全覆盖。要在提升消防宣传内容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上下功夫,特别在当前低温湿冷环境下,要及时提醒企业和公众特别注意防范因用火用电不慎引发火灾事故,继续强化“烤火必开窗,关窗先灭火”的宣传。要督促企事业单位积极采取措施,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教育,提高从业人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补救初期火灾、组织疏散逃生等能力。

四、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各乡镇、部门要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属地管理责任的相关要求,各尽其职,各负其责,联合开展检查督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机制,形成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监管合力。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列入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县安办、县目督办、县消安办要切实加强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整改不彻底的单位予以全县通报批评,对因工作不到位而造成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问责。

 

 

通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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