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巴中市光雾山诺水河风景名胜区诺水河管理处,川陕革命根据地旧址(巴中)管理局,县工业园区、高明新区管委会,县府各部门,中央、省、市驻通单位:
近段时间以来,各地各部门报送县政府的公文仍存在行文理由不充分、体例格式不规范、文种错误、表述不严谨不准确、附件不齐全、不严格执行“一个口子进、一个口子出”原则、运转时效性不强、未及时报告领导批示办理结果等问题。为进一步提高公文办理质量和效率,切实增强公文处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党政机关公文格式》等有关规定和《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处理工作的通知》(巴府办函〔2018〕124号)要求,经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同意,现就进一步规范公文处理工作有关事项再通知如下。
一、统一收文管理
(一)加强审核把关。各地各部门报送县政府的公文必须符合公文处理有关规定,县政府办公室对初审不符合规定的公文以《退文告知单》形式予以退文。因退文造成工作延误的,由报文单位负责。
(二)明确报文原则。各地各部门报送县政府的请示、报告类公文一律通过电子政务外网(OA协同办公系统)报送县政府办公室综合股处理,务必严格执行“一个口子进、一个口子出”原则,禁止直接报送县政府领导同志个人。各地各部门代县政府起草的代拟稿一律送县政府办公室秘书股按程序处理。
(三)严格“两个拒收”。各地各部门报送县政府的公文,未经本单位集体决策、主要负责人审签的;代县政府起草的文稿,起草单位主要负责人未审签的。
二、规范办理流程
(一)收文办理流程。县政府办公室综合股对报送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的公文,应认真审核来文内容及格式,对不符合要求的公文应第一时间说明理由后退文。对符合要求的应先确定处理类型(办件、阅件),纳入县政府办公室公文管理系统(含纸质文电)收文并登记,经县政府办公室分管文电工作的负责人签批后分转。
县政府办公室秘书股收到分转的办件、阅件后,及时按程序送领导签批。待领导签批后,及时将签批件回传综合股统一登记后转相关单位办理。
(二)发文办理流程。各地各部门报送县政府的代拟稿,要同步报送起草说明,说明发文必要性和依据、起草情况、协商征求意见情况、主要内容和创新举措、合法性和可行性论证结论、审议情况、发文字数、建议发文形式、印发范围、密级、紧急程度和信息公开选项等,并附齐背景资料、征求意见反馈函、意见采纳情况汇总表以及根据需要应提供的合法性审查意见、专家咨询论证意见、风险评估报告、公示听证等材料,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签后送县政府办公室秘书股审核。
县政府办公室秘书股是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发文工作的第一责任主体和审核的第一关口,负责对报送县政府的代拟稿进行审核把关。严格政策法规关、格式体例关、行文关系关、文字内容关的审核,重点对发文的必要性、文稿内容、文稿结构、文字表达、发文形式、征求意见是否达成一致、发文要件是否齐全等进行审核,并及时将审核修改后的代拟稿按程序送领导审签。对领导审签过程中提出修改意见的文稿,应商报文单位修改后重新送审、报批。代拟稿送领导签发时应出清样,领导签发后不得在实质性内容上进行改动。确需改动的,应经签发领导同意。
县政府联系副主任负责所联系县政府领导分管(联系)工作和牵头负责工作方面的公文组织起草和审核把关,严格执行公文审核规定,审核县政府办公室相关业务股室对收文提出的拟办意见,组织起草、审核以县政府或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相关公文,按规范程序提出明确审签意见,并对公文办理质量全面负总责。
承办单位要及时将领导审签件和代拟稿清样送县政府办公室秘书股审核。禁止将未经县政府办公室审核把关的文稿直接报送县政府领导同志个人,未按发文办理流程运转的文稿,县政府办公室不予办理,因此造成工作延误的,由报文单位负责。
三、严格办理时限
(一)报文时限。各地各部门通过电子政务外网(OA协同办公系统)报送县政府的请示、报告类公文(领导特别批示的纸质文件)成文日期与送达日期不得超过3个工作日。需请示县政府的事项和需以县政府或县政府办公室名义上报的公文,要预留研究、决策的时间。请示县政府的事项,要预留不少于15个工作日的研究、决策时间,紧急事项要预留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研究、决策时间。代县政府起草的需上报的代拟稿,应至少预留5个工作日的办理时间,待领导审签后由县政府办公室综合股审核发文。需当天核稿上报或特别紧急的代拟稿,应由承办单位分管负责人或办公室主任、文稿起草人会同县政府办公室相关股室核稿并签字确认后上报。对不符合发文要求的代拟稿,承办单位应在收到《退文告知单》5个工作日内,将修改完善的代拟稿报县政府办公室审核发文。
(二)办文时限。县政府办公室综合股收到报送县政府的公文,要坚持即收即办,自收文之日起,特急件1个工作日内、加急件3个工作日内、常规公文5个工作日内办结;来文有具体时限要求的,应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县政府办公室秘书股收到分转的办件、阅件,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送县政府领导签批完毕。县政府领导审批、签发公文原则上不超过3个工作日,县政府领导批示需补充征求意见的,秘书股要督促相关单位在3个工作日内反馈意见。县政府领导批示需召开协调会的,秘书股要在1个工作日内拟定会议方案报审并按要求组织实施。县政府领导在签批环节超过时限规定的,秘书股要及时提醒领导审签。经提醒后,县政府领导明确指示需暂缓处理或不予处理的公文不再另行提醒、催办,该公文也不纳入按时办结统计范围,同时将相关情况告之来文单位。紧急公文应全程跟踪签批、运转情况。
(三)发文时限。以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公文,发文办理(审核、签批、印发)时限为10个工作日内。县政府常务会议审定通过需以县政府或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文的,承办单位必须在会后3个工作日内将修改会签后的文稿按发文办理流程送审;有重大修改意见需要协调的文稿,承办单位必须在会后6个工作日内将修改会签后的文稿按发文办理流程送审。确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办理的,要书面说明理由并提出办理时限建议,按程序报请县政府领导审定。
(四)反馈时限。县政府办公室转办、交办的公文,承办单位应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并反馈办理情况。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县政府领导批示件办理时效,对需回复的县政府领导批示件,凡明确时限要求的,须在规定时限内以《领导批示件办理反馈单》形式报告办理结果。无明确时限要求的县政府领导批示事项应在10个工作日内报送办理结果。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时限内办结的,应书面说明原因并据实提出回复时间,经县政府领导同意后,可按重新确定的时限回复。长期工作事项由承办单位商县政府办公室,根据办理工作实际提出明确的工作进度安排意见建议,报县政府领导确定办理工作时限。
(五)协商会签时限。对县政府领导批示由多个单位提出意见的公文,相关单位应在3个工作日内将意见回复来文单位,来文单位应在5个工作日内将相关单位意见汇总后报县政府领导审定。单位之间征求意见建议或会签文件的,应在3个工作日内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确认后书面回复,涉及财政、土地以及情况复杂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
四、落实督办责任
(一)县政府办公室秘书股承担县政府领导批示事项的督办工作,要建立县政府领导批示件办理工作台账,定期梳理、动态调整,及时跟踪了解办理进展情况,指导、督促各地各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将领导批示要求办结,并于每月底前将县政府领导批示件办理工作台账送县政府办公室目标督查股汇总,确保领导批示件件有回音、事事能落实。
(二)县政府办公室综合股要建立收文登记台账,跟踪分转的办件、阅件运转情况,及时按公文办理时限要求运转公文,及时提醒县政府办秘书股按公文办理时限要求运转,对县政府领导批示件要在1个工作日内通知承办单位领取,并做好领取登记、归档工作。
(三)县政府办联系副主任负责跟踪督办涉及联系县政府领导分管(联系)领域需发文事项,负责跟踪督办重要文件及县委县政府领导批示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并及时向县领导报告。
五、强化考核通报
各地各部门对县政府办公室转办交办的公文,要认真负责办理,不得延误、推诿,要建立公文办理台账,定期对承办的公文进行清理检查,防止拖延、漏办现象发生。县政府办公室将加强全县政府系统公文处理工作考核,对存在公文办理不及时、公文流转不规范、公文按时办结率低和公文差错率高等情况的单位进行通报,对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按相关规定严格追责问责,并将通报问责情况作为全县政府系统办公室绩效评价扣分依据,纳入县委县政府对各乡镇、各部门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县政府办公室相关股室未严格执行公文处理相关规定的,按季度梳理通报,纳入对相关股室年度目标绩效考核。
附件:1.通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退文告知单
2.领导批示件办理反馈单
通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月21日
附件1
通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退文告知单
来文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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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级 |
紧急程度 |
来文文号 |
来文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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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 标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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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质量审核情况 |
行文规范方面 |
£1.行文理由不充分;£2.行文主体不当;£3.越级行文;£4.多头行文; £5.违规直接向领导个人行文;£6.文种使用不当;£7.请示未“一文一事”; £8.请示中有建议事项; £9.报告中夹带请示事项;£10.转报公文未提出倾向性意见;£11.主送机关不当;£12.抄送机关不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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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内容方面 |
£1.重大决策未附合法性审查意见;£2.重大决策需经而未经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3.标题不规范(未准确体现文件内容、要素不全、事由有误、滥用标点);£4.内容不当;£5.请示事项不明;£6.篇幅过长(报告请示超1500字,代拟稿超3000字);£7.引用公文错误或不规范;£8.未附征求意见情况(原件或影印件);£9.未附征求意见采纳情况;£10.征求意见及意见采纳情况不规范;£11.重要的不一致意见未充分协商即上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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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表达方面 |
£1.结构层次序数使用不规范;£2.主旨句与段落内容不一致;£3.相关表述不准确;£4.字词使用不当;£5.病句;£6.错字漏字多字;£7.标点符号使用不当;£8.数字表述不规范;£9.未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0.未使用机构规范简称;£11.外文名称或其缩写形式,未在第一次出现时准确注明中文译名;£12.关键数据、时间、地名及单位、姓名、职务等表述或排序错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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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例格式要素方面 |
£1.密级、保密期限确定不当;£2.机密级及以上公文未标注份号;£3.紧急程度确定不当;£4.发文机关标志有误;£5.发文字号不正确;£6.上行文签发人缺失或不符合规定;£7.附件缺失,附件说明不规范;£8.发文机关、成文日期、盖章不规范;£9.请示公文未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10.版记缺失、错误;£11.页码编排不规范;£12.公文用纸不符合规定;£13.排版错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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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方面 |
£1.重要代拟稿要件缺失:£①未附起草说明[内容包括:发文必要性(提供起草背景、起草依据)、集体决策情况、合法性审查意见、征求意见情况、文稿字数(全文共××字,符合字数规定或超出字数规定,主要原因为××××)、建议发文形式(即以什么名义印发文稿、印发范围、拟标注密级及保密期限、紧急程度)]£②未明确信息公开选项,或明确为不予公开或依申请公开但未说明理由£③未附政策解读材料£④未附常务会审定后修改说明;£2.不按时限要求上报公文;£3.超过报文时限的未说明原因和迟报衔接情况;£4.未按要求附依据性文件(全文或摘要)原件或影印件;£5.文件份数不够;£6.印刷、装订不规范或出现缺页、重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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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文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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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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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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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来文因不符合上述告知单中列明的要求事项,现予以退文。
请你单位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四川省人民政府机关工作手册》(2017版)、《通江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等规定标准,迅速将修改完善后的文件(代拟稿)及时送县政府办公室,因你单位不及时报送造成工作被动、不良影响、甚至导致严重后果的,由你单位负全责。
审核股室:县政府办公室综合股 审核人:
附件2
领导批示件办理反馈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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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标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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