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巴中市光雾山诺水河风景名胜区诺水河管理处,川陕革命根据地旧址(巴中)管理局,县工业园、高明新区管委会,县级各部门,中央、省、市驻通单位:
2019年春节即将来临,经通江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做好春节期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严格按照国家卫生县城和省级文明城市的创建标准,以“五乱”(垃圾乱扔、广告乱贴、车辆乱停、摊点乱摆、工地乱象)治理为重点,结合环保督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加大“河长制”和“路长制”落实力度,集中开展环境综合治理,大幅度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实现城乡街道整洁、道路畅通、市场规范、环境清爽、秩序井然,让人民群众过上一个欢庆祥和的快乐年。
二、治理时间
2019年1月25日—2月16日。治理期间,相关责任单位须在春节前后集中组织治理活动各一次,集中组织活动外的时间坚持常态化开展工作。
三、治理内容及责任分工
(一)规范交通秩序。一是规范车辆停放。县公安局负责做好城区道路车辆规范管理;县执法局负责做好城区人行道、广场等车辆乱停乱放的治理,诺江镇、高明新区管委会配合;县农业局负责规范管理农用运输车辆。二是优化行车路线。由县公安局负责及时制定切实可行的行车线路,节日期间,县城区部分线路应实行单向通行,以缓解交通拥堵。三是治理客运市场。由县交运局负责,重点治理出租车不靠边上下客、斜插停靠、随意调头等不规范经营行为,打击“黑车”非法营运和线路客运车辆在城西、城东桥头等地随意上下客等违法违规行为。四是提升道路形象。由县交运局负责,全面抓好县内国、省、县干道路面及水沟环境治理,督促乡镇人民政府抓好乡、村公路环境治理。
(二)加强市场治理。一是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相关部门配合,做好农贸市场的规范管理工作,确保市场经营规范有序,市场容貌整洁,无占道经营行为。二是由县经信局负责,相关部门配合,做好废旧收购市场的规范管理工作,确保收购的废旧物品堆放有序,无占道行为发生。三是由县交运局负责,相关部门配合,做好修车市场的规范管理工作,确保修车秩序规范,不占道作业,不乱堆乱码,不乱排污水。四是由县执法局负责,诺江镇、高明新区等单位配合,做好广告市场的规范管理工作,全面清除城区乱张乱贴小广告,根除“牛皮癣”,规范店招店牌,规范各类广告(标语)设置。五是由县执法局负责,做好流动摊点的规范管理工作,对占用道路、广场等公共场所的经营行为及夜市、流动摊点等进行规范治理,规范管理好城区洗车市场。
(三)强化清扫保洁。一是县住建局负责县城区主干道、休闲广场等重点区域的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工作,做到垃圾清运及时,无散落零星垃圾。二是县交运局负责县城四条出城道路清扫保洁,降尘保畅工作,正在施工路段的由工程业主单位负责。三是诺江镇、高明新区负责辖区内背街小巷、城郊结合部、各社区居民小区(楼、院)的清扫保洁工作。
(四)持续河道治理。一是县水务局负责持续开展城区河道治理,全面清除河道白色漂浮物,清除河道两岸白色垃圾;同时进一步落实好“河长制”,做好全县范围内河道治理工作。二是通江县诺江镇人民政府负责加强城区河道两边居民小区院内院外环境卫生治理,清除白色垃圾,教育引导市民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五)深化工地管理。一是由县住建局、县执法局负责严格按照施工标准做好施工管理,工地必须打围作业,封闭施工,建筑材料必须堆码有序,严禁占道。二是县执法局负责严惩工程车辆带泥上路行为,运输车辆必须做好相应的防范措施,防止抛、洒、滴、漏。三是由诺江镇、春在镇、毛浴镇、高明新区管委会等单位负责,对本辖区加强动态巡查,严防建筑垃圾沿大小通江河及公路两岸乱倾乱倒。
(六)乡村治理。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参照县城区治理要求和标准,在本辖区内认真组织,全面开展好春节期间的环境治理工作。同时做好通乡(村)公路沿线、场镇周边的砍杂砍灌“去荒凉”工作,确保乡村环境美、气象新。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责任单位“一把手”必须亲力亲为,制定好本单位工作方案,分片、分段、定点、定人落实工作任务,确保领导到位、责任到位。
(二)强化协作,整合力量。相关责任单位要加强部门协作,特别是配合(参与)单位要按照主体责任单位(或牵头单位)的安排,保证工作人员到岗到位,不得推诿扯皮。
五、督查督办
由县政府办公室牵头,县治理办、县文明办、县创卫办组建督查督办工作组,负责本次治理工作的专项督查。对领导重视不够,组织不力,责任不落实,工作成效差的单位全县通报批评并在2019年度目标综合考核中扣减相应分值。
通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月21日